ExpressOA® Light 最终用户许可协议(EULA)
最后更新日期:2024 年 3 月 20 日
版权所有 © 2024 ⻓春派胜科技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您对本软件的使用需遵守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各条款的规定,无论在本软件安装过程中出现何种条款。
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是长春派胜科技有限公司(“派胜公司”是一家位于中国长春的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与您之间达成的协议。请阅读条款内容。这些条款适用于上述软件,包括您用来接收该软件的介质(如有)。
这些条款也适用于派胜公司为该软件提供的任何
· 更新
· 补充程序
· 基于 Internet 的服务和
· 支持服务
(除非这些项目附带有其他条款)。如果确实附带有其他条款,应遵守那些条款。
下载、托管、部署或使用该软件,即表示您接受这些条款。如果您不接受,则请勿下载、托管、部署或使用该软件,您必须立即删除该软件。
评估许可。如果您出于评估目的使用本软件(“评估许可证”),您对本软件的使用期限仅限于六十 (60) 天(另有规定除外),并且不得将本软件与生产数据一起使用。无论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规定为何,本软件的评估许可证按“原样”提供,不附带任何赔偿、支持或保证(不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
1. 许可证授予。
1.1 许可模式。该软件是根据实例数量授予许可的。
1.2 许可术语。
· 实例。您可以通过复制部署(或执行软件安装程序)来创建软件的一个“实例”。您也可以通过复制现有实例来创建软件实例。本协议中凡提到“软件”时,均包括软件的“实例”。
· 运行实例。您可以通过将软件实例载入内存中并执行一条或多条实例指令来“运行实例”。实例一经运行,在从内存中将其删除之前,该实例将被视为一直在运行(不管其指令是否继续执行)。
· 操作系统环境(“OSE”)。“操作系统环境”(以下简称“OSE”)是
(i) 一个操作系统实例的全部或部分,或一个启用单独计算机标识(主计算机名称或类似的唯一标识符)或单独管理权限的虚拟(或称“仿真”)操作系统实例的全部或部分;和
(ii) 应用程序实例(如有),经配置后在上述操作系统实例或组成部分上运行。
物理硬件系统可以包含以下任一环境或同时包含两种环境:
· 一个物理操作系统环境;
· 一个或多个虚拟操作系统环境。
物理操作系统环境,经配置后直接在物理硬件系统上运行。用于运行硬件虚拟化软件或提供硬件虚拟化服务的操作系统实例被视为物理操作系统环境的一部分。
虚拟操作系统环境,经配置后在虚拟(或称为“仿真”)硬件系统上运行。
· 服务器。服务器是一种能够运行服务器软件的物理硬件系统。硬件分区或刀片被视为单独的物理硬件系统。
· 分配许可。分配许可是指将该许可指定给一个服务器。
2. 使用权利
2.1 许可服务器。在服务器上部署和运行软件的实例之前,您必须确定所需的软件许可实例数量,并按下文中所述将这些许可分配给该服务器。
2.2 确定所需许可实例数量。
(a) 初始分配。在确定需为一台服务器获得的软件许可实例数量后,您必须将这一数量的许可实例分配给该服务器。获得许可实例分配的服务器被视为此类许可的“许可服务器”。您不能将一个许可实例分配给多个服务器。硬件分区或刀片被视为单独的服务器。
(b) 重新分配。您可以重新分配许可,但两次分配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九十 (90) 天。如果由于硬件永久故障而报废分配有许可的许可服务器,则可以提前重新分配许可。如果重新分配许可,则获得该许可的服务器成为该许可的新许可服务器。
3. 其他许可要求和/或使用权利。
3.1 不得分离服务器软件。除非获得明示许可,否则不得将只具备一个实例许可的服务器软件进行分离以用于多个 OSE。即使这些 OSE 位于同一物理硬件系统上,此条款也适用。
3.2 备用服务器。对于运行软件实例的任何 OSE,您最多可在一个单独的 OSE 中运行相同数量的被动备用实例,用于临时支持。
3.3 允许复制。您可以根据需要复制本软件和文档以部署和使用所许可数量的副本,但仅限于存档目的。
4. 订单。您的订单受本协议约束。除非我们接受订单,否则任何订单对我们均无约束力。交付订单中包含的本软件即视为接受本软件的订单。向我们发出的采购订单无需您签署即可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本协议明确规定,否则所有订单均不可退款和取消。
5. 许可证文件。需要使用许可证文件才能激活或访问该软件。您应对分配给您的许可证文件的使用负责。您不得与第三方共享许可证文件。您不能使用分配给第三方的许可证文件。
6. 基于 INTERNET 的服务。派胜公司随该软件提供基于 Internet 的服务,但可能随时更改或取消这些服务。
7. 隐私;同意使用数据。您的隐私对于我们至关重要。部分软件功能会在您使用这些功能时发送或接收信息。接受本协议并使用该软件,即表示您同意派胜公司按照派胜公司隐私声明以及与该软件功能关联的用户界面中的规定收集、使用和披露信息。
8. 授权软件和激活。只有在您经过了适当许可并且已经使用许可证文件或其他授权方式正确激活了软件的情况下,才授权您使用该软件。当您使用该软件连接到 Internet 时,该软件将自动与派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联系,以确认软件是否为正版,且许可是否与许可设备相关联。在任一情况下,将发生特定信息的传输,并且可能收取 Internet 服务费用。在激活(或可能由设备的组件更改触发的重新激活)过程中,该软件可能确定软件的安装实例是否伪造、是否经过不当许可或是否包含未经授权的更改。如果激活失败,该软件将尝试通过将任何被篡改的派胜公司软件替换为正版软件来进行自身修复。如果您通过 Internet 激活该软件,您在使用该软件时或许被要求定期重新至 Internet,以确认许可证与许可设备相关联;如果您不进行重新连接,该软件可能以缩减的功能来运行。您还可能收到提醒,要求您获取软件的适当许可。您不得绕过或规避激活。某些更新、支持和其他服务可能仅对正版派胜公司软件的用户提供。
9. 更新。该软件会定期检查软件更新。您只能从派胜公司或经授权的来源获得更新,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这些类型的自动更新,而无需额外通知您。
10. 许可范围。该软件并未出售,只是授予许可。本协议只授予您使用该软件的某些权利。派胜公司保留所有其他权利。您只能在本协议明示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该软件。为此,您必须遵守该软件中的任何技术限制,这些限制只允许您以特定的方式使用该软件。
您不得
· 绕过该软件中的任何技术限制;
· 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 制作超过本协议所规定或适用的法律所允许数量(尽管有此项限制)的软件副本;
· 发布、租借、租赁、出借或复制软件(获得许可的备份副本除外);
· 转让软件(除非本协议允许);
· 基准测试(除非事先获得派胜公司的书面批准);
· 使用该软件提供商业软件托管服务。
您也不得删除、最小化、阻止或修改软件中提供的任何徽标、商标、版权、数字水印或派胜公司或其供应商的任何其他通知,包括通过软件提供给您的任何内容。
11.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组件)。软件包括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组件,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组件)均受其自己的适用许可条款的约束。
12. 所有权。本软件和文档(包括所有副本和各个部分)、所有改进、增强、修正和衍生作品以及本软件和文档中的所有知识产权均为且始终为派胜公司及其许可方的唯一及专有财产。您仅应在本协议和任何适用订单明确授予的范围内部署和使用本软件和文档。除此之外,不对本软件、文档和任何相关知识产权默示任何其他权利。除本协议或适用订单明确授权外,您无权使用(且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本软件或文档。我们保留所有未明确授予您的权利。我们不转让任何软件或文档中的任何所有权。本协议不授予您有关任何商标或服务商标的任何权利。
13. 字体。软件包括 Google 开源字体,SIL 开放字体许可证(https://github.com/notofonts/noto-fonts/blob/main/LICENSE)。
14. 完整协议。本协议用简体中文拟定。本协议以及您使用的补充程序、更新、基于 Internet 的服务和支持服务的有关条款,共同构成了该软件和支持服务的完整协议。
15. 适用的法律与管辖。中华⼈⺠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商标法》及其他中国法律适⽤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而不考虑冲突法原则。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由派胜公司所在地⼈⺠法院进⾏管辖。
16. 第三方权利。除本协议明确规定外,本协议不为任何非本协议当事方授予任何权利,只有本协议当事方可执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遵守本协议中的任何除外规定或限制。
17. 转让。您不得转让本协议、任何订单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也不得委托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除此之外,您以任何方式尝试转让均属无效。
18.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所有其余条款在能实现双方意图的范围内仍将继续有效。
19. 免责声明。该软件按“现状”授予许可。您须自行承担使用该软件的风险。派胜公司不提供任何明示的保证、保障或条件。在您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派胜公司排除有关适销性、针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和不侵权的默示保证。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概不承担任何利润或商业机会损失、用途损失、任何原因(包括停电、系统故障或其他中断)导致的内容或数据损失、收入损失、商誉损失、业务中断或者任何间接、特殊、偶发或继发性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无论此类损失或损害基于何种责任理论,亦无论出于合同、侵权、过失、产品责任还是其他缘由。无论是否已告知一方此类损害的可能性,亦无论任何救济措施是否未能实现其基本目的,本责任限制均适用。
进一步限制。我们的供应商对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您不得根据本协议直接向任何供应商提出诉求。您不能因其他任何损害获得赔偿,包括后果性损害、利润损失、特别的损害、间接损害或附带损害。
该限制适用于:
· 与第三方 Internet 站点上的软件、服务、内容(包括代码)或第三方程序相关的任何情况,以及
· 在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违约、违反保证、保障或条件、严格责任、过失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索赔。即使派胜公司知道或应该知道可能会出现损害,此项限制也同样适用。
20. 其它条款。如果您未能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则派胜公司可以终⽌您的许可,造成派胜公司损失的,派胜公司将会追究相关损害赔偿,如果派胜公司未⽴即采取⾏动,并不意味放弃享有的任何权利(例如,在将来采取⾏动)。如果派胜公司终⽌了您的许可,则您必须销毁该软件的所有副本及其所有组成部分。派胜公司有权利修改本协议内容而不必事先通知。



© 2024 长春派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吉公网安备22017202000417号